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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7-8月營業稅申報期限展延至105年9月19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營業人報繳營業稅原則上應以每二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105年7-8月之營業稅申報期間,適逢中秋連假假期,因此申報期限展延至105年9月19日止。
    該所特別說明,營業稅網路申報繳稅系統為配合申報期限展延,網路申報亦順延開放2日,即105年7-8月營業稅網路報繳系統順延至105年9月21日24日止,以利營業人辦理更正申報事項,惟申報期限仍以規定期限為準(即105年9月19日),如未依規之期限申報繳稅,除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及滯納金處罰外,亦將適用較長之核課期間。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沙鹿稽徵所 服務管理股 陳慧菁
聯絡電話:(04)26651351轉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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