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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45)
- Nov 25 Fri 2016 11:24
房屋租賃契約載明收款金額簽章收訖者應貼花(若每月則每月貼)
- Nov 25 Fri 2016 11:23
領有臨時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廠房不適用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之規定
- Nov 25 Fri 2016 11:22
撤銷不動產買賣已繳之印花稅不得申請退還
- Nov 25 Fri 2016 11:20
以估價單或報價單代替合約仍要貼花
- Nov 22 Tue 2016 10:41
移轉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其申報契稅免徵印花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為無法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其所書立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即非屬印花稅法所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因未符合相關規定致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即保存登記),係屬不能向登記機關辦理移轉登記之情形,無法為不動產所有權之讓與。縱然實務上仍認為讓與人已將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交付予受讓人,惟因無法辦理物權登記,其所書立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自非屬印花稅法所規定「向物權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課稅憑證範圍,即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 Nov 22 Tue 2016 10:38
租賃契約如何貼繳印花稅
- Nov 22 Tue 2016 10:36
建築完成未滿一年之房屋且評定現值不及基地公告現值百分之十者不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 Nov 22 Tue 2016 10:28
房屋若為網拍營業場所,該如何課徵地價稅?
雖然將自家房地登記為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處所,但是,您還是可以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喔!
基隆市稅務局解釋,依財政部104年9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400128120號令,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登記場所,惟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其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用地,亦准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
- Nov 22 Tue 2016 10:26
夫妻持分共有的土地,雙方須提出申請,核准後才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基隆市稅務局指出,一般民眾誤以為夫妻持分共有的土地,僅由夫妻任一方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夫妻皆可適用。依稅法規定,登記為夫妻名義之分別共有土地,要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夫妻皆要提出申請,才可以都適用優惠稅率。欲適用優惠稅率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是以,房屋坐落土地登記為夫、妻個別名義,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此時夫妻雙方要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方可適用,否則將產生同一房屋之土地所有權人適用不同稅率的情形
- Nov 22 Tue 2016 10:25
重購土地申請退稅無次數限制
- Nov 22 Tue 2016 10:24
沒有權狀的房屋,地價稅也可申請優惠稅率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一般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者,土地所有權人應填具申請書,並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至於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的老舊房屋,申請時須檢附地政機關所核發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只要其它要件符合,亦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欲申請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12至31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Nov 22 Tue 2016 10:22
房屋設置電梯如何課徵房屋稅
- Nov 22 Tue 2016 10:19
直接供工廠使用自有房屋,房屋稅可減半喔!
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合法登記工廠直接供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房屋稅可減半徵收。納稅義務人應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該局說明,所謂「自有房屋」係指:房屋為公司、法人、合夥事業或獨資、合夥事業工廠登記之營業負責人本身所有而言。但將房屋出租供工廠生產使用則不適用。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 Nov 22 Tue 2016 10:17
持有多筆土地如何計算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持有多筆土地的地價稅額計算方式是,一般土地部分,先計算每筆土地的課稅地價(申報地價*面積)後加總,乘以適用的級距稅率(10‰~55‰)後再減除累進差額,即為其地價稅額,如果有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或工業用地稅率課徵的土地,則以其課稅地價另外按2‰、10‰稅率計算稅額,再與一般土地的稅額相加後,合併為同一張地價稅繳款書。民眾如需相關資訊,可至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hangtax.gov.tw/)首頁/地價稅/查詢及試算,或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476969。
承辦員:蕭銘均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
- Nov 22 Tue 2016 10:14
自用住宅用地四大關鍵要件
您的土地還在用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照過來!照過來!讓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您逐項分析自用住宅用地的適用條件:
一、地主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的房屋,且前述其中一人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
- Nov 10 Thu 2016 10:01
成年直系親屬設籍自用住宅用地不限一處
民眾該如何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優惠稅率?
財政部表示,雖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一處為限,但若擁有兩處以上的自用住宅時,可由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一人辦戶籍登記,等於另一個土地所有權人,在符合自用條件下,可不受一處的限制,皆可適用優惠稅率。
- Oct 24 Mon 2016 09:57
自用住宅重購退稅次數無限制
- Oct 24 Mon 2016 09:55
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增值稅而非免徵增值稅
- Oct 24 Mon 2016 09:55
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房屋適用住家用稅率條件
- Oct 24 Mon 2016 09:53
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移轉,應申報繳納契稅,其所立之契據,免貼用印花稅票